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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昌隔间收服务费引不满

日期:2018-3-28(原创文章,禁止转载)

昨天,市民陈女士反映,在日昌餐厅五道口店消费时因不够十人用餐被商家要求缴纳200元服务费。陈女士称,在消费前商家并未明确说明需要缴纳服务费。虽陈女士等人和餐厅工作人员沟通多次,但仍是被收了200元。对此,律师表示,商家若没有提前告知需支付服务费,则涉嫌价格欺诈。

8人吃饭被收服务费

昨天,陈女士告诉记者,前天在五道口日昌餐厅用餐时被服务员在结账时收取了200元服务费。“我们是8个人用餐,坐在餐厅内的隔间。核对账单时,发现除了饭钱又多了200元的服务费。”陈女士说,在吃饭期间,她们并没有享受到所谓的“服务”。“服务员也只是给我们正常上菜,我们觉得这个服务费很不合理”。

陈女士说,她们拒绝支付服务费,并叫来商家沟通。“我们看旁边的一个隔间里用餐的人就没有交服务费,这更让我们不平衡。她称,商家向其解释称,因为她们这桌的消费人数不到10有哪些药物治疗癫痫病人,所以要加收200元。虽然很不满,但是因为是朋友聚餐,不想破坏气氛,陈女士等人还是交了200元。但她表示,“已经拨打了消费者投诉热线进行举报。”

律师称必须提前告知

昨天下午,北京晨报记者来到日昌餐厅五道口店,记者看到,在收费处贴着一张小纸片,上面写着“来宾不足10人交200元服癫痫病最好的治疗方法务费”。记者向服务员询问是否有8个人的位置,服务员称“没有隔间,只有大堂圆桌”。记者向其询问预约隔间就餐的其他事宜,服务员始终没有提起不够10人需要加收200元服务费的事情。“听说不足10人要收服务费200元是吗?”记者向服务员询问。服务员称:“隔间就要收服务费,大堂圆桌不用。”记者向其询问:“这是什么规定?”服务员称:“就是我们店里的规定,不到10人收200元。”

对此,中消协律师团顾问邱宝昌说,餐厅需将收费项目明示消费者,否则涉嫌价格欺诈。现在没有明确法规说不能收,根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八条规定,消费者享有知悉其购买、使用的商品或者接受服务的真实情况的权利。此外,餐厅规定的“不足10人收200元服务费”涉嫌变向收取包间费,餐厅必须提前告知顾客,否则,就侵犯了消费者的“知情权”和“选择权”,顾客可以拒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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