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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部分影院停供3D眼镜网友质疑涉嫌强制消费

日期:2018-3-24(原创文章,禁止转载)

天津日报记者 刘畅 靳雅菲 近日,天津部分电影院在销售3D电影票时,不再提供免费的3D眼镜,而是需要消费者自行购买。本报法人微博@天津日报报道这一现象时,引发了网友的热癫痫病小发作如何预防议,一些网友质疑这一行为给观影带来极大不便,质疑影院涉嫌强制消费。

一位网友在新浪微博评论中诉说了她因为3D眼镜而看不成电影的遭遇:11月22日下午,新浪网友@Claire小北沈阳癫痫专科医院在和平区滨江道某电影院观看天津癫痫病专科医院电影《比利林恩的中场战事》,电影17:10开场,提前5分钟入场时才被检票人员通知,需要自行购买价格5元的3D眼镜。她向检票人员提出退票,但检票人员回复称,如果退票应该和购票的网站方面交涉,可临近开场已经过了退票的最后时间了。

事后,网友@Claire小北在网上吐槽:我当时没带现金,手机又没电,没有办法就撕了电影票。因为我觉得这个事也怪我出门没带现金,所以就没有再和影院方面交涉。

11月23日,记者走访了位于河西区乐园道某电影院,在售票处不远处就有一台3D眼镜的自动销售机,有小淘气凯蒂猫等花哨款式,价格由10元至30元不等,而在检票口贴着一张公告写明:为了给您提供更健康、更高品质的观影体验,本影城不再提供免费3D眼镜,请您自备3D眼镜观影。售票处工作人员告诉记者,现在除了自动销售机里稍有造型的3D眼镜,电影院还可以提供3元和5元两种普通款式的3D眼镜(其中5元款为可以夹在近视眼镜上的贴片),观众也可以自己携带自备的3D眼镜入场。

像@Claire小北这样直到买了票才知道要加钱购买3D眼镜的网友也有很多,但大部分人都认为3元、5元的不算多,乖乖掏钱购买眼镜了事。网友@磊磊爱欣欣就认为:挺好的呀,都花了这么多钱看场电影了,别跟我说你差5块眼镜钱。关键确实卫生啊,你用公用的,你知道前面那人有没有病?原来租眼镜时,经常赶上一副油汪汪的,我得拿纸擦半天。也有网友认为,免费提供3D眼镜是电影院为了推广3D电影的一种营销手段,过了推广期,收费很正常。网友@善志馆吴思说,这就好像大家听惯了免费的网络音乐了,人家做音乐的要版权要收费,好多网友开始骂街了。以前影院3D眼镜让大家免费用,大家觉得理所应当,现在卖一副三五块钱的,都那么多人反对。要不影院调整成两块钱借用一次吧,免得大家总忘带。

但多数网友对此仍感到愤懑。网友@寂静恶魔认为:花钱买票观影,这就是合同成立。影院应该为我顺利观影提供所需要的服务。这正常服务为什么会变成增值服务呢?这就像去买手机,等买完之后发现手机没有电池,卖家告诉你电池需要单独购买!也有网友因为这一因素改变了消费选择,网友@斗篷大侠侠说:这就跟饭馆餐具收费一样,光说不合理有什么用呢。cgv很好,没这种情况,每次都去那里,再也不会去橙天嘉禾了。也许以后买杯饮料还管你要杯钱了。还有网友顺便表达了对国产特供3D的不忿,网友酱爆渣渣说:影院有不免费提供3D眼镜的权利,那倒是也给我一个不看3D版本的选择啊。网友@列那狐则称,我母亲看3D电影就晕,一些热映大片我想找个2D版本都找不着。到了电影院只能看3D,看3D只能买眼镜,电影院用这种方法捆绑消费者真的不违法吗?

天津相臣律师事务所卢彦民律师就此提出他的法律意见,他认为,不买眼镜不能看,还不能退票,就是变相的强买强卖,违反《消费者权益保护法》规定消费者具有选择消费的权利。根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二十三条,经营者提供的服务必须具有该服务应有的质量。既然影院作为公共场所的经营者,其广告宣传的是可以为消费者提供3D电影服务,那就应当保障消费者可以享受到3D视觉的服务。如果影院的做法与其所提供的服务不相符,则损害了消费者的合法权益,违反了《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的相关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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